关于组织申报省科技厅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4月18日 16:00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3年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针对产业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主要分为:农业领域、工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各领域项目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请查看《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一)及《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指南》(附件二)。

2、申报项目请登陆“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申报项目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研究(研发、研制)”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

4、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0万元/项,不超过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2025年)。实施周期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5、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5月6日9:00——6月1日18:00。由于无纸化申报带来的大量电子材料上传,特别在申报截止日前一周内,因大量集中在线填写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会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情况,将影响项目正常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项目需盖章材料交科技处项目科统一盖章,申请人5月2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提交,以便学校审核、上报项目。

6、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申请人须是全职在职人员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的,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3)项目申请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4)限项要求如下:

项目申请人牵头申报不得超过1项。项目组中前5的主要成员参与申报2023年度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一人牵头和参与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超过2项),限项不含

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

申报截止日前,主持承担在研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等赋予贵州省省级科技合同号的项目,除特殊说明外均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纳入限项统计范围,限项不含科技平台及

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主持承担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存在到期未验收(含到期申请延期)情况

的,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或推荐。

7、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中央财政支持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研究内容是基于已获得省科技厅等渠道资助项目提出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

目的区别与联系。

8、申报咨询

(一)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

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0851-85817379。

(二)项目申报要求咨询

1.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科技处,0851-85816043。

2.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处,0851-85829721。

3.社会发展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处,0851-85877166。

(三)项目受理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处,0851-86987256。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农业领域项目、工业领域项目:请联系吕老师 83227117 ;

2)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请联系张老师83227118;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一般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18日